一、
1.有效身份证件(含身份证、医保电子凭证、社保卡),具有其一即可。
2.有效居住证明:异地安置退休人员—“户口簿首页”和本人“常住人口登记卡”;异地长期居住人员—长期居住认定材料(居住证明);常驻异地工作人员—异地工作证明材料(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证明、异地工作单位证明、工作合同任选其一)。
1.有效身份证件(含身份证、医保电子凭证、社保卡),具有其一即可。
2.有效证明材料:异地转诊就医人员—具有转诊资质的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转外就医证明;异地急诊抢救人员—视同已备案,无需提供其他材料;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-无需提供其他材料。
无法办理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备案的参保人员,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申请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,也可以通过盐城医保微信公众号申请未经转诊就医备案,经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审核后,异地就医时扫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医疗费用。
二、
答:线下窗口:可至就近任一医保中心窗口办理,线上办理:关注“盐城医保”微信公众号→便民服务→“我要办”模块选择“门慢门特定点医疗机构变更”。
三、
供稿 | 刁鹏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