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年来,盐城市总工会认真贯彻落实全总、省总《关于加强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的通知》和《江苏省集体协商条例》要求,在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招聘、管理、使用上,严格程序、严把质量、严定标准,以建立一个“数据库”、编印一本“工具书”、打造一堂“精品课”、运行一个“强班子”、出台一个管理办法、制定一个“四会标准”等“六个一”为基本要求,加强管理、加速培训、加快使用,不断提升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水平,促进了深化集体协商提质增效。
建立一个“数据库”,加强源头管理。一是建立源头管理台账。注重发挥县(市、区)总工会“桥头堡”作用,公开招聘退休老同志和优秀青年积极投身集体协商工作中来,以市总工会为单位,建立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合同台帐、备案管理,逐级逐类建立优秀人才储备数据库,全面掌握指导员“源头”数据。二是坚持活力动态更新。把指导员标准放在首位,结合招聘实际,强化源头动态更新,定期对全市县(市、区)指导员队伍建设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动态调整,对工作不胜任、成绩不突出的下发“提示函”,使指导员始终保持“一池活水”。目前,指导员数据库中现有大专及以上学历24人,占学历要求的100%,年龄结构合理。三是注重培养提质增效。加强对指导员管理教育,落实动态管理机制,坚持采取以会代培、以培促训,坚持上带下、下学上,做到“带有职责、学有措施、干有成果“三落实”。
编印一本“工具书”,规范协商程序。一是细化协商流程。紧扣集体协商规范化十项工作程序,严格按照《集体协商简明读本》《集体协商工作100例》要求,规范协商要约内容和协商议题,通过“按图索骥”,使指导员快速掌握业务工作要领。二是推行全程规范。实行集体协商工作全程规范实务管理,印发《集体协商工作流程图》,在依法开展集体协商中,通过要约、协商、签约、公示等重点环节执行情况,严格把好每个关口,确保流程一项不减、材料一个不错,集体协商精准规范。去年以来,全市开展集体协商企业(行业)按照考核要求,规范化操作率达100 %。三是严格规范辅导。实行“三级规范”制度,由市、县、镇总工会牵头,对建制企业逐一进行“拉网式”筛查,建立集体协商规范测评负面清单,对不合格企业发现一个整改一个,对问题企业下发 “提示函”,确保规范化完成任务。
打造一堂“辅导课”,抓实教育培训。一是打造“双联式”理论课堂。突出理论授课,强化理论联系实际,做细做实集体协商流程,持续深化“市、县互动,县、镇联动,企、行走动”“三动”模式,采取“集中培训+日常指导”相结合的方式,精心举办劳资双方协商代表培训班,帮助参与集体协商职工代表不断加深对集体协商工作的认识和了解,夯实维权观念基础。去年以来,市、县工会组织集体协商师资力量培训班13期,培训人员1300余人。二是打造“融合式”双线课堂。通过集中学习、专家授课、现场互动、结业考试等融合方式,抓实抓好“线上+线下”培训,严格落实“一册一本”、主题例会制度,确保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学得所长、学得深入。先后开展各类线下活动160次,参与学习培训3200人(次)。三是打造“沉浸式”双料课堂。依托工“惠”资源和集体协商文化底蕴“双料”课堂,突出示范引领,注重发挥集体协商颜值,以打造“谐”商“言”城试点品牌为契机,利用“双料课堂”,打造1个省级、3个市级集体协商示范点典型。
运行一个“强班子”,破解协商难题。一是高位推动劳资协商。组织全市业务精干力量,成立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工作专班,由市总分管副主席戴红军带队,明确法律和权益保障部长孙晓阳为班长,抽调2名集体协商专家组成员深入基层集中攻坚,破解集体协商“三不”难题,累计解决集体协商难题16件(次)。二是明确目标闭环协商。建立任务清单,落实闭环责任,明确目标时限,根据任务要求,建立集体协商运行机制,推行日日清、月月结、挂单销号制度,破解难题。三是高效运行推进协商。市总工会为了高效推进集体协商,加强企业(行业)集体协商管理,试行建立企业集体协商专门户口制度和综合管理系统,推动全市集体协商高效运转。截止去年底,11个县(市、区)总工会基本动作集体协商资料库和企业集体协商专门户口,实施动态更新、信息维护。
出台一部管理办法,激发指导员工作热情。盐城市总工会出台《盐城市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工作考核办法》,改变了过去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考核管理出现“断层”现象,增强宽领域、全方位考核的公信力,激发了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工作积极性。同时,市总工会对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履职能力情况在全市公开量化考核,首次听取企业行政方和职工方代表对指导员指导服务意见,改变了过去“单打一”的考核局面,催生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生机活力,工作积极性日益高涨,铆足干劲、奋斗一线,指导服务企业集体协商,受到省总工会表扬。
制定一个“四会”标准,提高集体协商本领。盐城市总工会为了加强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的教育管理,提高指导员工作能力水平,使其发挥更好作用、利用更多时间指导集体协商,制定《盐城市“四会”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标准(试行)》,其“四会”标准是:与行政方交流沟通。会说、会讲、会教、会做;启动要约行动。会制定计划方案、会确定要约内容、会选择协商议题、会现场组织指挥;召开集体协商会议。会协商、会谈判、会指导、会点评;举办集体协商培训班。会组织实施、会课堂授课、会现场提问、会全程互动,提高了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指导一线、服务基层能力水平,保证了企业行业集体协商提质增效。(李国保)